南平延顺、龙浦高速公路隧道智慧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补遗书第0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第3.1点:“(3)建设期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现修改为:(3)建设期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内容作为南平延顺、龙浦高速公路隧道智慧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编号:E************001)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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