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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栖霞市桃村镇长春路、昆明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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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桃村镇长春路、昆明******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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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栖霞市桃村镇
-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春路、昆明路道路工程施工(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栖霞市桃村镇,两路位于栖霞市桃村镇驻地,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长春路道路西起海口路(S210),东至现状村路。道路长度924.33米;昆明路南起银川路,北至设计长春路,道路长度274.595米。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项目说和工程技术要求、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和招标人要求为准,进行工程施工。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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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4.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负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委员会认定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为落实政府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采购。①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②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3日 20:00至2025年05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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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地址:栖霞市桃村镇驻地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胜利南路山水龙城营销中心4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衣国胜 联系人:王季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