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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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南汽车城新城西路大桥及延伸段道路工程 |
闽侯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梁、交通、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照明及通讯工程等。道路工程:为祥青路,起点与新城西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祥青路衔接,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路线全长373米,规划路幅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城西路,起点与祥青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新城西路相接,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路线全长600米,规划路幅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桥梁工程:设计桥梁2座。 |
(一)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应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环境噪声限值(道路两侧红线外35m范围内第一排住宅建筑物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二)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用地面积。施工场地应通过设置围挡、喷淋、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施工废水统一收集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桥墩施工应采用围堰灌桩,产生的钻渣、泥沙及其它废弃物应清运到岸上指定地点处置,灌桩出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开挖土方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弃方运至渣土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点。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生态复垦和植被恢复。 |
2 |
长乐区梅花镇五显鼻渔港航道疏浚工程项目 |
长乐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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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主要建设内容:对长乐区梅花镇五显鼻二级渔港进港航道进行疏浚,疏浚水域面积为3.5374公顷,疏浚至深度-5.31m的区域顶面积为3.1747公顷,底面积为2.6925公顷,边坡开挖坡度1:3,平均疏浚厚度约2.43m,疏浚物总量为7.13万m3。 |
1.海洋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海洋生态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用海范围,尽可能避开鱼类繁殖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和扰动影响,减轻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涉水施工水域和疏浚抛泥面积,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及机修含油污水交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送上岸处置,禁止向海域倾船舶垃圾及废弃物。 3.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须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其中本次疏浚物通过施工船舶运送至福建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进行回填******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岸上交由有接收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4.环境风险防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施工计划,加强施工船舶管理,防范环境风险,防止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