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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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110KV友谊变进线线路配套工程项目 |
福清市 |
******委员会 |
******有限公司 |
工程线路起点位于已建110kV壁头变间隔,终点至110kV友谊变间隔,路径长约为2.6km,其中利旧三回路排管敷设路径约0.93km,利旧顶管隧道敷设路径约0.15km,新建双回路电缆沟敷设路径约1.15km,新建电缆钢构敷设路径约0.05km,新建电缆拉管路径约0.22km,利用变电站站内电缆通道路径长0.1km。 |
1、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并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尽可能保持原生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生态植被覆盖。输电线路走廊内林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期生产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其中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满足限值10kV/m的要求。 4、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5、严禁施工弃方、废水等排入邻近水体。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范围,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布置牵张场位置和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做好相应的生态补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