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高新区土地管理,打击、遏制高新区土地违法行为,根据《高新财政分局关于印发<高新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高开财〔2024〕64******建设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高新区2025年常规违法用地测量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新区2025年常规违法用地测量工作(目录代码:“A1703”及目录名称:“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建设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常规违法用地现场测量工作并编制《违法用地测量技术报告》;
2.卫片执法:卫片图斑现场核实举证并出具现场勘测资料、现状图制作、规划图制作;
3.耕地破坏鉴定工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现场勘测资料、耕地破坏测量、编制耕地破坏鉴定报告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验收。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组织开展该项工作,为土地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加强土地利用情况动态监测和执法监管,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有效打击、遏制高新区土地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基本农田种草皮等,依法严肃查处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为强化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5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内部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七、目标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清晰准确,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购买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建设局单位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相关程序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6月20日到6月 26日)。
十一、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详见后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马老师 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