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牡丹江东安区、西安区、穆棱市、绥芬河市共1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债券项目进展缓慢。
二、整改目标:完成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北寒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污水管线工程建设。
三、整改措施:2024年12月底前,强化项目调度和督导检查,加快推进绥芬河市北寒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污水管线建设,全面完成工程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各相关单位及属地政府开展现场走访,强化项目统筹调度和督促落实,加快推进项目污水管线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11日
******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绥芬河市长江路53号
******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绥芬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
******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来源: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
撰稿:许佳林
校对:付宝龙
一审:许佳林
二审:付宝龙
三审: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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